苗床由工作台、滚动体、支架三部分组成。
苗床规格按工作台的确定,即:长×宽,长度根据温室长度和结构确定,但Zui长不得超过24000mm,宽度分为三个系列:1650mm、1800mm、1850mm。苗床高度一般在810mm左右,并可根据地面状况进行微调。 2.1.4苗床支架数目随苗床长度确定,间隔2000mm一个,两端伸出支架部分一般在1000mm左右,Zui长不得超过1500mm。通用技术要求所有零件均需防锈处理。
所有焊接均符合JB/ZQ4000.3-86《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中的相应要求。
工作台网面采用符合《GB-T 5330-2003 工业用金属丝编织方孔筛》规定的金属丝网,并应进行镀锌处理的标准件。所有联接件均须采用镀锌处理的标准件。 2.2.4 苗床所能承受的负荷为500N/㎡。
工程安装
根据苗床布置及安装图,安装苗床支架。
根据苗床图纸组合滚动体,并将滚动体置于苗床支架上。 3.0.3 在滚动体上组合苗床工作台,并铺设钢丝网面。
调整滚动体及工作台,使工作台在中间位置时,随滚动体的转动可分别向左或向右移动300mm。
安装及调整整个温室内的水稻苗床。 3.0.6 逐个检查每个苗床,并修锉毛刺。
工程验收
外观检验
温室内水稻苗床排列整齐,高低一致,通长方向排列直线度误差不超过15mm。苗床外观不得有明显的外观质量缺陷。通过转动手轮移动工作台,可在任意两苗床间产生600mm的作业通道,通道误差不得超过±50mm。工作台不得与温室周边的立柱、暖气及其它设施发生干涉现象。
单个苗床检验应符合以下条件:
苗床工作台四周不得有毛刺。整个苗床宽度误差不得超过10mm。转动手柄应转动灵活,工作台移动平稳。负载检验,根据温室内配置温室的型号,每一型号随机抽一台,作如下负载检验;4.3.1 静负载检验:根据苗床面积,按每平方米500N,给苗床加载24小时后卸载,苗床不应有外观上的明显变形。
防倾翻检验:以工作台中心线为界,按每平米100N的载荷加在其中一侧,转动手轮,使工作台分别移至两个极端位置,工作台不得倾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