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融资担保公司手续 全国融资担保牌照转让
我们有很多的客户,他们是做融资担保公司,但是因为近几年融资担保的行情有高有低,所以说有一些他们可能经营一段时间之后就转型了。但是公司还是非常干净,就委托我们来转让。有些客户呢他们是想要在当地开展融资担保的业务,但是现在融资担保公司很多地方已经不给新注册或新批的牌照了,所以说他们要开展业务的话,苦于没有执照,所以他们会找我们来收购一个我们就是这样子的融资担保公司,专ye帮客户收购和转让各种各个地方的融资担保公司。
以下是北京融资性担保公司办理的条件: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ji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姿质,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主要股东和高ji管理人员5年内无经济犯罪记录;
3.有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应的内部风险控制机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经营范围不得涉及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业务;
6.不得以会员制募集担保资金;
7.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相关的审批流程:
(1)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审核(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审批→下达批复→申请人
(2)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初审(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签发→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转批复(市中小企业局)→申请人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