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保险经纪公司名下有网上业务销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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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一家带网销的保险经纪公司,这个公司是我客户委托我转让的,公司历史良好,经营一向都合规,无诉讼,无债券,无不良记录,也没有任何处罚价格合理,随时可以对接,有意的老板随时联系我
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 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规定的zui低限额;
(三) 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四) 董事长、执行董事和gao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 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 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七)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八)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名称:北京**保险经纪经纪公司
注册资金:5000万
注册时间:2012年
转让原因:没有时间经营公司。
经营范围: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
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名称:上海XX保险经纪公司
注册时间:2009年
转让优势:照已在手,可随时变更,随时看照,价格优惠,公司是自然人好变更
经营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