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钢结构厂房竣工验收检测认证
什么是竣工脸收
竣工验收是对单位工程质量全面的综合的评定, 包括质量保证资料的核查、分部工程的核定、观感质量的评分,*后对工程质量等级的作出核定。竣工验收必须坚持集体验收的制度, 力求准确、公正、科学、合理, 讲究数据, 实事求是,避免以点代面、以偏概全。许多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还是以手工操作为主, 难免存在偏差或缺陷, 只要在检评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还是可以核定其质量等级的。分部工程的评分应该依据组成的各个分项工程的情况进行,分清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到底是属于保证项目、基本项目还是允许偏差项目, 分门别类加以对待,得出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观感质量评分必须以数据为准, 对各个项目随机抽查规定数量的点数, 得出合格率,评定等级,同样要分清查出的问题或缺陷到底属于什么项目,会否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 例如顶层承重墙的开裂, 就要查清是沉降原因还是温度收缩原因,或者是粉刷原因竣工核验小组应各自评定观感质量, 再进行综合评分, 得出每个项目的等级,在竣工验收会议上宣布。对于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如屋面、卫生间、外墙的渗漏, 门窗开启失灵, 管道渗漏, 墙体开裂等,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返工, 直至达到要求。而有些项目如空调安装, 则需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期才能核定等级,保证使用要求。对查出的问题所提出的整改意见, 作为遗留问题记录在竣工验收会议纪要中, 并限定整改期限, 须复查合格后,才能核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工程资料的作用和性质
工程资料能全面反映工程的建设过程、实物质量的材料,工程资料的基本要求是真实、有效和齐全。真实就是资料和实际的施工情况保持一致,有效就是要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工程资料将长期保存用于建后的查询、事故的处理和工程的扩建等。
1.2 工程材料和建筑的关系
材料验收要和实物验收同步,工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实物验收完成后,净业内资料的签认,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上一步工程的验收,将作为下一步施工的依据。
1.3 目前质量管理和业内管理的误区
领导对资料的不重视,认为就是瞎编乱造,应付检查和验收,施工组织只是空口许诺,后质量、工期、成本都不理想。质量检查也只是表面工作,造成工程质量不稳定,薄弱环节较多,个别监理工作流于形式,习惯走过场,有时深入现场,却不深入工作。
2 必须及时收集和整理材料
工程验收材料是工程质量的真实反应,要求各种材料一定要及时收集和整理,建筑工程材料要按照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建筑工程材料中*重要就是资料保证,一般来讲,建筑工作就是工程质量的保证,一般来讲,建筑工程施工所用的钢筋、水泥、砖等一些重要材料和配件质量都是以出场合格证以及取样情况来认可,在施工中经常发现,由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没有及时收集材料,待工程竣工时发现缺少某种材料,影响工程交工。从工程开工时起,对材料进行收集,使资料整理和施工同步进行。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及预防措施:
1 基础工程质量缺陷存在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基础工程是进行工程建设的根基,基础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安全,为此基础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建筑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基础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主要受地质条件的影响较为严重,具体的质量问题通常表现为两种:一种是破坏性质量缺陷,另一种是常见质量问题。破坏性质量缺陷对建筑工程的影响是致命的,具体表现为因地基或是基础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房屋倒塌,或是因地基原因导致墙体倾斜及出现严重裂痕,严重影响建筑的正常使用,一旦出现上述问题建筑工程必须立即停止使用。针对破坏性质量缺陷问题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通常情况下导致这种问题出现的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地基设计失误;二是地基建设施工与设计存在误差,地基的实际承载能力达不到设计标准,基下空洞等异常情况在施工过程没有别发现并得到及时处理;三是地基使用不合理,超载使用和使用过程中被地表水侵蚀造成地基质量下降。针对破坏性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若想保证基础工程的质量,工程设计人员必须预先对施工地址进行现场勘测,并严格依照勘测结果进行设计,无论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基础工程完工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验槽、复探等工作在基础工程
建设当中不可或缺。施工过程中要严格的依照正常的施工程序进行,把好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在使用过程中要杜建筑工程的非正常使用,并要加强基础工程的养护工作。所谓常见质量缺陷主要是指基础工程中的主控项目符合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但普通项目中存在某种不影响基础工程正常使用的其他问题。常见质量缺陷也会存在地基下沉引起墙体裂缝的状况,但这种裂缝不会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经过一段时间后,基础工程的沉降现象便会趋于稳定。当出现常见质量缺陷时一般可以通过对地基、基础加固或基础拆换;对上部结构进行相应加固:改变房屋的用途或减轻使用的载荷等途径进行及时补救。
房屋建筑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